秘书处
提前一周向校团委秘书处物资负责人预借所需物资
秘书处会于物资借取前一周内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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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携带《校团委物资借用申请及归还情况登记表》
于工作日8:00-12:00或14:30-17:30前往A2-102a
交予杨航老师签名,并将表交予A2-102a值班小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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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物资负责人约定的时间于A2-106办理借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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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计归还时间内将物资归还至物资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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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秘书处物资负责人:黄晶晶 18200745107、郭沅宜 13711606078
网络技术部
提前一周向校团委网络技术部物资负责人预借所需物资
网络技术部会于物资借取前一周内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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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后
打印并填写《校团委物资借用申请及归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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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校团委物资借用申请及归还情况登记表》
根据与物资负责人约定的时间于A1-210办理借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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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计归还时间内将物资归还至物资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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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网络技术部物资负责人:吴心如 13902330611
附件: 团委可外借物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