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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举办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之第八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现校团委按工作提示要求,决定开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灯塔引航 南粤榜样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热爱伟大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重任,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3.作风优良,本领过硬,模范作用突出。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学习态度良好、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能够在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事迹要求主要集中于2019年和2020年,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者及在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类别

参评者需在某些特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事迹,并在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思想引领类:理想信念坚定,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优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绩、重大突破等,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

3.创新创业类: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强烈,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自身刻苦努力,克服创业历程的层层险阻,取得突出业绩,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实践公益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在生态环保等领域有突出贡献并引起社会关注。

5.文艺体育类:在文艺创作、评论、演出等方面有较大贡献,在高水平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对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在体育竞技类省级以上比赛中名列前茅。

6.对外交流类:自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使者,通过创新方式搭建青年沟通桥梁,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有效传递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7.道德风尚类: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学习、生活、工作、家庭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8.改革争先类:具有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精神,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努力拼搏,与时俱进,不断努力探索和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9.脱贫攻坚类:积极主动作为,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准扶贫,身体力行参与创新研究,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10.疫情防控类: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真情奉献,展现了当代中国青年的担当精神。

三、推报方式

参评者须在2020年12月712:00前推荐表(附件1)的Word版和PDF扫描版、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相关照片(JPG格式,包括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规格为2.5 *3.5cm,像素不小于413*295;其他能反映参评者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等材料以邮件方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tw@nfu.edu.cn,邮件命名为“院系名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十大人物评选”,附件命名为“院系名称+参评者姓名+评选类别”。报送至校团委后,经资格审查,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承办单位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推荐表

联系人:吴嘉裕

联系方式:13699711165(微信与电话同号)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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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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